卷之五(羽集) 火

类别:子部 作者:清·陈士铎 书名:本草新编

    火性不同,皆可炊焚,今世取人,大约火也。其实火之资益,关于疾病寿夭火,非无意也。今人不讲者,以炉灶石火,取之法,谁知钻燧之火,有益于人不浅乎。我今阐发其义君子采择焉。春宜取榆柳之火,盖榆柳之气,得春气最早叶先百木而青,取其火以生春气,则一春无郁结之病也。夏宜取枣杏之火,盖枣杏之气,得夏气最全,故其心纯赤,取其火以长夏气,则一夏无吐泻之病也。秋宜取柞 之火,盖柞 之气,得秋气俱多,故其理皆白,取其火以收秋气,则一秋无疟痢之病。冬宜取槐檀之木,盖槐檀之木,得冬气甚坚,火以藏冬气,则一冬无寒凛之病也。长夏宜取桑柘之柘之木,得长夏和气,故其肌为黄,取其火以合四时之夏无湿热之病也。上古之人,无有 疾者,虽性情恬火之益也。

    今世所用灶之火,此传薪之未免杂而不纯,乌能却病哉。至于石中损,又不若传薪之火矣。夫延年即以益寿哉,修仙之士,专尚水火,可不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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