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二十二 九针之二 九刺

类别:子部 作者:隋·杨上善编注 书名:黄帝内经太素

    编者按:此篇萧氏未见,本次以仁和寺本为底本,参校盛文堂本补入。此篇见于《灵枢•官针第七》,又见《甲乙经》卷五第二。

    凡刺有九,以应九变:一曰输刺,输刺者,刺诸经荥输脏输也。

    取五脏经荥输之输,故曰输刺。

    编者按:“以”字,《灵枢》作“曰”,《甲乙经》亦作“以”。“荥”,盛文堂本作“荣”。注“之”字,仁和寺本残,今据盛文堂本补。

    二曰远道刺。远道刺者,病在上,取之下,刺腑输也。

    足三阳从头至足,故足三阳头之有病,取足之阳腑经之输,故曰远道也。

    编者按:二“远道刺”,《甲乙经》均作“道刺”。注“故足三阳头”,“阳”字;“取足”,“取”字,仁和寺本均残,据盛文堂本补。“之阳”,盛文堂本作“三阳”。“远道”,“远”字,仁和寺本残,只余“辶”形,据盛文堂本补。

    三曰经刺。经刺者,刺大经之结络经分也。

    大经分间,经之结络,故曰经刺,非正经刺也。

    四曰络刺。络刺者,刺小络之血脉也。

    刺孙络也。

    编者按:“者”字,仁和寺本无,今据盛文堂本加,《灵枢》、《甲乙经》均有“者”字。

    五曰分刺。分刺者,刺分肉之间也。六曰大刺。大刺者,刺大脓以针也。七曰毛刺。毛刺者,刺浮痹于皮肤也。

    刺于皮肤,泄多伤,比拔毛。

    编者按:“分刺者”三字,仁和寺本残,唯“者”字略可辨,据盛文堂本补。注“刺”、“伤”二字残缺,据盛文堂本补。“比拔毛”,盛文堂本作“比之拔毛也”。

    编者按:二“大刺”《灵枢》、《甲乙经》均作“大泻刺”;“针”均作“铍针”。

    八曰巨刺。巨刺者,左取右,右取左也。

    刺于,左右取。巨,大也。

    编者按:“也”字《灵枢》无。注“刺”字仁和寺本缺,据盛文堂本补。“于”后所缺二字,盛文堂本作“大经”。“取”前所缺一字,盛文堂本作“牙”;仁和寺本残,仅余左半“牙”字,疑当为“邪”字(邪,通斜。)。

    九曰焠刺。焠刺者,燔针即取痹也。

    火焰燔针,曰焠也。

    编者按:“即取痹也”,《灵枢》作“则取痹也”,《甲乙经》作“取痹气也”。“燔”字,仁和寺本残,据盛文堂本补。注“火”字,仁和寺本缺,据盛文堂本补。“曰”字前仁和寺本空一格,盛文堂本不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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