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按:此篇见《灵枢》卷五第二十六《杂病篇》,又见《甲乙经》卷十二第一。
哕,以草刺鼻,嚏而已;无息而疾迎引之,立已;大惊之,亦可。
疾迎引之者,以草刺无息,可疾迎更刺,引大惊令,哕愈。
平按:《灵枢》、《甲乙》“亦可”下有“已”字。注“令”下原缺一字,原钞于左方注有“动”字,谨拟作“动”,袁刻空三格,不合。
卷第三十 杂病 疗哕类别:子部
作者:隋·杨上善编注 书名:黄帝内经太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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