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同契》曰:“朔旦屯值事,昏暮蒙当受。昼夜各一卦,用之依次序,既未至昧爽,终则复更始。”
按:非爻本,只以反对寓火候之上下,且如屯蒙二卦是反对。以屯卦之本体言之,自初爻至上爻,即如阳火之自下升进至于顶也。倒观即为蒙卦,却似从屯之上爻一般,如阴符之自上而降下入黄庭也。盖反对只是一卦,而一正一倒看即如火候,本只是一火而有上下也,他卦皆然。就是八正对亦作反对看,通乎此则火候之机在我,可以不用卦爻矣。
卷中 阐发六十卦喻火候类别:子部
作者:不详 书名:真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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