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一 第三案
类别:子部 作者:清·易公 书名:
集思医案
甲申六月,木匠李某亦在永发店出入。其妻患发热恶寒,不药自愈。转而腹痛,渴欲饮水,水入则吐,大小便不通。予曰:"脾不转输,故腹满痛,不输于上渴饮而吐,不输于下故二便不通,法宜转输脾土。"投以五苓散,一服痊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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