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颜色 字体颜色 字体大小 双击滚屏 滚屏结束自动翻页

 

第四卷·食疗 (五)动物 七

类别:子部 作者:明·李中梓 书名:本草征要

    味甘、性温,无毒。入脾、肾二经。

    反半夏、菖蒲。忌醋。

    补中益气,安心止惊。宣通风气,起发毒疮。角堪明目杀虫,肝能清眼主翳。肾可助阳、血能医伤。

    东垣云∶补可去弱,人参羊肉之类是已。凡形气痿弱,虚羸不足者,宜之。羊血又主产后血晕闷绝。生饮一杯即活。中砒、 、钟乳、矾石、丹砂之毒者,生饮可解。

    羊食毒草,凡疮家及痼疾者,食之即发,宜忌之。

    羊肝∶明目去翳、目患者、冬季常食有益。

    羊胆∶能明目。夷坚志。有二百味草花膏,即羊胆与蜜同熬而成,盖取羊食百草,蜂采百花而得名也。

我喜欢这本典籍 推荐
暂时先看到这里 书签
找个写完的看看 全本
(快捷键:←) 上一页   回书目(快捷键:Enter)   下一页(快捷键:→)
加入书签推荐本书打开书架返回书页返回目录|会员登陆

如果你对本草征要有什么建议或者评论,请 点击这里 发表。
重要声明:典籍《本草征要》所有的文章、图片、评论等,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