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八 五音五味篇第六十五

类别:子部 作者:清·张志聪 书名:黄帝内经灵枢集注

    右征与少征。调右手太阳上。

    此承上章谓五音之人血气不足者。当调之以五谷五畜之五味也。上章云。右征之人。比于右手太阳。太阳之上鲛鲛然。又云手太阳之上血气盛则有多须。面多肉以平。血气皆少。则面瘦恶色。是右征之人。当调手太阳上矣。又云少征之人。比于右手太阳。太阳之下然。又云手太阳之下。血气盛则掌肉充满。

    血气皆少。则掌瘦以寒。是少征之人。当调手太阳下矣。今右征与少征。同调手太阳上者。谓血气上下之相通也。

    左商与左征。调左手阳明上。少征与太宫。调左手阳明上。

    此言皮肤分肉之血气。虽各有分部。然通融渗溉。交相往来。审经络之相联者。亦可以通融调治也。夫左商之人。调左手阳明上者宜矣。而左征与少征。应调手太阳。而同调于手阳明者。谓手太阳与手阳明之脉。并出于巨虚而上行。手足三阳之脉。皆纵横联系于头面。然虽各有界畔。而皮肤血气之流行。交相往来。故有经脉相联者。亦可以同调之也。是以左征少征之人。同调于手阳明上。且手阳明主皮肤之气血者也。手阳明之脉。出于足阳明之巨虚上廉而上行。故太宫之人。当调足阳明上。而亦可调之手阳明上也。

    右角与太角调右足少阳下。(按前章有左角而无右角左右二字有误)前章云。左角之人。比于右足少阳。少阳之下随随然。是右角之人。宜调之右足少阳下也。又云太角之人。比于左足少阳。少阳之人遗遗然。此以太角之人。同调右足少阳下者。左右上下之相通也。

    太征与少征。调左手太阳上。

    前章云。质征之人。比于左手太阳。太阳之上肌肌然。是太征之人。当调手太阳上矣。又云少征之人。比于右手太阳。太阳之下然。今以太征与少征。同调左手太阳上。亦左右上下之相通也。

    仇汝霖曰。右角与太角。故从下。少阳之气从下而上也。太征与少征故从上。太阳之火气炎上也。

    众羽与少羽。调右足太阳下。

    前章云。众之为人。比于右足太阳。太阳之下洁洁然。又曰少羽之人。比于左足太阳。太阳之下纡纡然。是宜调足太阳下也。

    少商与右商。调右手太阳下。

    此以少商与右商调手太阳者。即左征少征之调手阳明。乃互相交通之义。

    桎羽与众羽。调右足太阳下。

    前章曰。桎之为人。比于左足太阳。太阳之上安安然。众之为人。比于右足太阳。太阳之下洁洁然。今皆调足太阳下者。太阳之气。从下而上也。

    少宫与太宫。调右足阳明下。

    前章云。少宫之人。比于右足阳明。阳明之下枢枢然。太宫之人。比于左足阳明。阳明之下婉婉然。

    以上而同调之下者阴阳血气。皆从下而上。足而手也。倪仲宣曰。足多从下。盖以下而通于上也。手多从上。盖以上而通于下也。阴阳血气。上下环转之无端也。

    判角与少角。调右足少阳下。

    前章云。判角之人。比于左足少阳。少阳之下栝栝然。夫半谓之判。判角即少角也。前章只有太角左角。角判角。而无少角。恐传写之误耳。倪仲宣曰。下文亦无少角。

    商与上商。调右足阳明下。

    商主手阳明大肠。上商主手太阴肺。足阳明者胃腑之经气也。此以手太阴阳明。而调之足阳明者。血气生于胃腑水谷之精也。谷入于胃。乃传之肺。盖肺手太阴之脉。起于中焦。下络大肠。

    还循胃口。上膈属肺。肺与大肠之血气。皆从胃腑始出。而行于手太阴阳明之经。故商与上商。

    调足阳明也。倪仲宣曰。脏腑通连者曰下。

    商与上角。调左足太阳下。

    商。手阳明大肠也。足太阳者。膀胱水府也。营卫生会篇曰。水谷者。常并居于胃中。成糟粕而俱下于大肠。而成下焦。渗而俱下。济泌别汁。循下焦而渗入膀胱。是大肠与膀胱。并属下焦。

    而交相通贯者也。是以商而调之足太阳下者。以腑气之交通于下也。上角应足厥阴肝经。五脏之脉络。皆不上循头面。惟足厥阴之脉。连目系。上出额。与督脉会于巅。足太阳之脉。与督脉会于目之睛明。而上额交巅。是足太阳与督脉厥阴。会于目而交于额也。是以上角而调之足太阳下。盖血气津液。主于肠胃之下也。按此节论调手足之三阳。有左右上下之相通者。有手太阳而调之手阳明者。

    有手阳明而调之手太阳者。有手阳明而调之足阳明者。有足厥阴而调之足太阳者。阴阳之血气。各有分部。而调治错综。抑经气之交通。或鲁鱼之舛误。姑从臆见笺疏。以俟后贤参正。仇汝霖曰。此节论调左右太少之血气。比手足之三阳。而不涉于五音之三阴。今以上商上角论调于后者。谓血气之生始也。营气篇曰。营气之道。内谷为宝。谷入于胃。乃传之肺。始于手太阴肺。终于足厥阴肝。其支别者。上额循巅交于督脉。复循腹里。下注于肺中。是以论调上商之手太阴。上角之足厥阴者。谓血气之营于脏腑十二经脉之中。而渗注于外也。张子所谓鲁鱼之误者。

    疑辞也。且前后不从本经之调治者。计什有一条。岂差误之过半耶。学人当从气交中求之。

    上征与右征同。谷麦。畜羊。果杏。手少阴。脏心。色赤。味苦。时夏。

    此节以五谷五畜五果之五味。调养五音之人。及二十五变之人。盖左右太少者。从五音之所变也。上征者。手少阴之人也。右征者。左右上下。手足三阳之人也。上征与右征同者。举一而概四也。盖四变之人。本于五音之所出。是以五味调五音。而四变之人。亦调之以此五味也。麦成于夏。

    火之谷也。巳午未会成火局。羊乃火之畜也。杏色赤而味苦。心之果也。经云。五谷为养。五果为助。

    五畜为益。夫血归形。气归精。是以五音之形。及二十五变之形。不足者当补之以味也。五音者。在气为手少阴。在脏为心。在色为赤。在味为苦。在时为夏。此五音之所主也。右征者。以阴而变阳也。仇汝霖曰。按前后二篇。并无针刺二字。所谓调右手太阳上。左足太阳下者。即以此五味调之也。列左右上下者。分别二十五变之人。使后学观形。以知血气之盛虚。非用五味之中。而有上下之分也。如用调左手太阳上。右手太阳下。总以麦谷羊畜调之也。书不尽言。言不尽意。学人以意逆之。

    则得之矣。

    上羽与太羽同。谷大豆。畜彘。果栗。足少阴。脏肾。色黑。味咸。时冬。

    上羽。足少阴之人也。太羽者。二十五变之形也。曰右征。曰太羽。经文错综其间者。举一而左右太少。总调之以此味也。豆色黑性沉。水之谷也。彘乃亥畜。水之畜也。栗色黑味咸。肾之果也。上羽者。在经气为足少阴。在脏为肾。在色为黑。在味为咸。在时为冬。倪仲宣曰。所言足少阴脏肾者。谓大豆彘栗之味。在经气调养足少阴。在脏则调养肾也。余脏同义。

    上宫与太宫同。谷稷。畜牛。果枣。足太阴。脏脾。色黄。味甘。时季夏。

    上宫。足太阴之人也。太宫者。变而为足阳明也。稷色黄味甘。土之谷也。牛乃土之畜。枣者。

    脾之果也。在气为足太阴。在脏为脾。在色为黄。在味为甘。在时为长夏。上宫太宫加宫左宫少宫之人。同调此谷畜之味也。

    上商与右商同。谷黍。畜鸡。果桃。手太阴。脏肺。色白。味辛。时秋。

    上商。手太阴之人也。右商。四变之形也。黍色白而秋成。金之谷也。鸡属酉而鸣于巳酉丑时。

    金之畜也。桃色白而有毛。肺之果也。在气主手太阴。在脏为肺。在色为白。在味为辛。在时为秋。

    上商右商少商商左商之人。同调此谷畜之味也。

    上角与太角同。谷麻。畜犬。果李。足厥阴。脏肝。色青。味酸。时春。

    上角。足厥阴之人也。太角。四变之形也。麻色青茎直。木之谷也。犬属戌而味酸。厥阴之畜也。李色青味涩。肝之果也。在经气主足厥阴。在脏为肝。在色为青。在味为酸。在时为春。上角太角右角角判角。同调此谷果之味也。仇汝霖曰。调五音者补五脏。调四变者补六腑。

    太宫与上角。同右足阳明上。

    夫生长须毛者。乃充肤热肉。淡渗皮毛之气血。从脏腑之经隧。而出于皮肤。是以上节论右征与少征。调右手太阳上。左商与左征。调左手阳明上者。论皮肤分肉之气血。各分手足三阳之上下也。此复论手足三阳之经脉。有上下之相交者。各审其经而调之。上角者。足厥阴肝经也。厥阴肝脉。

    循喉咙。入颃颡。连目系。上出额。与督会于巅。而足阳明之脉。起于鼻。交中。循发际至额颅。从大迎下人迎。循喉咙入缺盆。夫颃颡者。鼻内之上窍。在中之分。口鼻气涕相通之窍也。足阳明与肝脉。交会于喉咙颃颡额颅之间。是以太宫与上角。同调于足阳明也。仇汝霖曰。五音之人。及二十五变之形。总以此谷畜之五味调养。前后错综。分列二十余条者。重在经气有上下之交通也。学人识之。

    倪仲宣曰。前后二十余则。为经气之交通。是以论手足之三阳。而前后兼论厥阴之上角。盖厥阴之脉络。上循头目。或与三阳之经络交通。或与皮肤之血气相合。故前后分列二则。

    左角与太角。同左足阳明上。

    足少阳之脉。上循于头者。抵于下。加足阳明之颊车。是足少阳与足阳明之脉络相通。故左角与太角。同调足阳明上。仇氏曰。前曰调。此曰同。合而言之。是同调也。

    少羽与太羽。同右足太阳下。

    太阳之上。寒水主之。少羽太羽属水。故同调足太阳下。

    左商与右商。同左手阳明上。

    阳明之上。金气主之。左商与右商属金。故调手阳明上。仇氏曰。金气应天。故从上。水气在泉。

    故从下。倪氏曰。手多从上。足多从下。

    加宫与太宫。同左足少阳上。

    加宫与太宫。比于足阳明也。足阳明之脉。上出于耳前者。会足少阳之客主人。是足阳明少阳之经脉。交通于上。故加宫与太宫。同调足少阳下。

    质判与太宫。同左手太阳下。

    质判属火。宜调手太阳者也。太宫属土。同调手太阳下者。手太阳之脉。循咽下膈抵胃。而所出之经脉。本于足阳明之巨虚上廉。是足阳明与手太阳之经脉。交通于下。故同调手太阳下。

    判角与太角。同左足少阳下。

    前章云。太角之人。比于左足少阳。少阳之上遗遗然。判角之人。比于左足少阳。少阳之下推推然。今同调足少阳下者。上下之相通也。仇汝霖曰。以此经而调彼经者。论经气之交通也。以本经而调本经者。论左右上下之相通也。

    太羽与太角。同右足太阳上。

    太羽属水。宜调足太阳者也。太角属木。同调足太阳上者。足太阳之脉。抵耳上角。交于足少阳之浮白率谷窍阴诸穴。是足太阳与足少阳之脉络。交通于上。故太角同调足太阳上。

    太角与太宫。同右足少阳上。

    太角属木。宜调足少阳者也。太宫属土。同调足少阳上者。足阳明之脉。上交于足少阳。足少阳之脉。上交于足阳明也。夫皮肤分肉之血气。所以生须毛。温肌肉。肥腠理。濡筋骨者。本于胃腑水谷之精。从胃之大络。出于脏腑之经隧。而外渗于皮肤。是以前节论形中之气血不足者。宜调此五味。此复论脉中之血气不足者。同调此五味也。倪仲宣曰。左角与太角。同足阳明上者。少阳之脉。上交于阳明也。加宫与太宫。同足少阳下者。阳明之脉。上交于少阳也。今复以太角在上。少阳在下。而太宫居中。谓少阳之脉。交于阳明者。亦可调之少阳。阳明之脉。交于少阳者。亦可调之阳明也。

    右征少征质征上征判征右角角上角太角判角右商少商商上商左商少宫上宫太宫加宫左宫众羽桎羽上羽太羽少羽夫上征上角上商上宫上羽者。乃五音五行。而合于手足之三阴者也。左右太少者。乃四变之形。

    而比于手足之三阳者也。以五阴而错综在中者。阴内而阳外也。上章论质征之人。比于左手太阳上。

    少征之人。比于右手太阳下。右征之人。比于右手太阳上。质判之人。比于左手太阳下。盖以上征之人。变质征右征于上之左右。少征质判于下之左右也。今复以五音错综其间者。是右征之人。可比于左太阳上。少征之人。可比于右太阳上也。质征之人。可比于右太阳下。判征之人。可比于左太阳下也。当知五音之人。肌肌然而美眉者即变征之人。又不必拘于质征右征少征判征。及太阳左手右手之人也。夫分太少判左右上下者。

    因四变而分也。是以上章以左右太少之人。比于手足左右之三阳。此章论调手足左右之阴阳。以养五音五变之人也。五变之中。又不必专主于质在左而少在右。质在上而少在下。故复序此一节。

    盖欲使学人通变以论阴阳。不可胶柱而鼓瑟也。

    黄帝曰。妇人无须者。无血气乎。岐伯曰。冲脉任脉。皆起于胞中。上循背里。为经络之海。

    其浮而外者。循腹右上行。会于咽喉。别而络唇口。血气盛则充肤热肉。血独盛则淡渗皮肤。生毫毛。今妇人之生。有余于气。不足于血。以其数脱血也。冲任之脉。不营口唇。故须不生焉。

    此复论充肤热肉。淡渗皮毛之血气。又起于胞中。从冲脉任脉。而散于脉中者也。上章论胃腑所生之血气。出于胃之大络。注脏腑之经隧。而外渗于皮肤。此后天水谷之精。从中焦而出也。

    此言胞中之血气。从冲任而行于经脉之外内。乃先天所藏之精气。从下焦而上也。盖言形中之血气。

    所以营养皮脉肉筋骨者。本于先后天之资生而资始也。胞中为血海。下焦少阴之所主也。冲脉任脉。

    皆起于胞中。上循背里。为经络之海者。胞中之血气。从冲任而半营于脉中也。其浮而外者。循腹右上行。至胸中而散。此半随冲脉而散于皮肤分肉者也。故血气盛则充肤热肉。血独盛则淡渗皮肤。

    生毫毛。妇人之生。因月事以时下。数脱于血。而血不足。不得上营于唇口。故须不生焉。上章论生须眉毫毛之气血。手足三阳之所主也。此章论络唇口生髭须之血气。冲脉之所濡也。血气生始出入之道路多歧。若非潜心体会。反兴亡羊之叹。仇汝霖曰。妊娠之血。

    皮肤之血也。此血卧则归肝。故卧出而风吹之。则为血痹。如热入血室。刺肝之期门。

    黄帝曰。士人有伤于阴。阴气绝而不起。阴不用。然其须不去。其故何也。宦者独去何也。愿闻其故。岐伯曰。宦者去其宗筋。伤其冲脉。血泻不复。皮肤内结。唇口不营。故须不生。

    宗筋者。前阴也。宦者去其宗筋。伤其冲脉。血泻而不复。上营于唇口。故须不生。此因割去前阴。而伤其先天之精气也。

    黄帝曰。其有天宦者。未尝被伤。不脱于血。然其须不生。其故何也。岐伯曰。此天之所不足也。其任冲不盛。宗筋不成。有气无血。唇口不营。故须不生。

    此言胞中之血气。本于先天之所生也。天宦者谓之天阉。不生前阴。即有而小缩。不挺不长。

    不能与阴交而生子。此先天所生之不足也。其冲任不盛。宗筋不成。有气无血。唇口不营。故须不生。仇汝霖曰。髭须生于有生之后。然又本于先天之精气。以上二篇。论阴阳血气。有互相资生之妙。学人再于五音五行之外求之。

    黄帝曰。善乎哉。圣人之通万物也。若日月之光影。音声鼓响。闻其声而知其形。其非夫子。孰能明万物之精。是故圣人。视其颜色黄赤者多热气。青白者少热气。黑色者多血少气。美眉者太阳多血。通髯极须者少阳多血。美须者阳明多血。此其时然也。

    此复论人道之归于天道也。青黄赤白黑。五音五行之色也。赤主夏而黄主长夏。故黄赤者多热气。

    热气者。阳气也。青主春而白主秋。故青白者少热气也。黑主冬令之水。而阳气深藏。故多血而少气也。三阴三阳者。

    乃天之六气。亦合于四时。初之气厥阴风木。二之气少阴相火。三之气少阳君火。四之气太阴湿土。

    五之气阳明燥金。终之气太阳寒水。在天有此六气。而人有此六气者也。合人之脏腑经脉。有手足十二之分。在天之阴阳。只有太少之六气也。故美眉者太阳多血。通髯极须者少阳多血。美须者阳明多血。此论人归于天道。而合于天之四时。又以分手与足也。

    夫人之常数。太阳常多血少气。少阳常多气少血。阳明常多血多气。厥阴常多气少血。少阴常多气少血。太阴常多血少气。此天之常数也。

    此以人之常数。而合于天之常数也。常数者。地之五行。天之六气。五六相合。而成三十年之一纪。六十岁之一周。而人亦有此五运六气者也。是以首论地之五行。以合人之五形。末论人之六气。而合于天之六气也。在天成气。在地成形。人秉地之五行而成此形。然本于天之六气。故复归论于天之六气焉。张玉师曰。血气生于阳明。故阳明多血多气。其余阴阳。有多气少血者。有多血少气者。此大数之不全。自然之理也。然本经以厥阴常多气少血。太阴常多血少气。而素问血气形志篇。及本经九针论。以厥阴多血少气。太阴多气少血。岂经义之矛盾耶。抑相传之错误欤。曰。此正以人之常数。合天之常数也。夫厥阴之上。风气主之。风者。大块之噫气。故厥阴之多气也。太阴湿土主气。地气升而为云为雨。故曰太阴所至为湿生。终为注雨。雨者。下注于地而为经水。故太阴之多血也。此天之常数也。在人之形脏。足厥阴主肝。肝主藏血。手厥阴主包络。包络主生血。故厥阴之多血也。太阴者。脾土也。命门相火生脾土。脾土生肺金。三者主生诸阳之气。故太阴之多气也。此人之常数也。故有此六气。而人有六气。在天之阴阳。应天之常数。在人之阴阳。应人之常数。故以人合于天。而合有异同也。虽然。阴阳之道。未有常而无变者也。以天之常变论之。厥阴司天之政。云趋雨府。湿化乃行。是厥阴之多血矣。太阴所至为雷霆烈风。是太阴之多气矣。以人之常变论之。厥阴不从标本。从中见少阳之火化。从中者。以中气为化。是厥阴之多气矣。脾统诸经之血。而足太阴独受水谷之浊。是太阴之多血矣。噫知阴阳常变之道者。然后能明万物之精微。

    仇汝霖曰。首言天地之间。六合之内。不离于五。人亦应之。谓人合天地之五数也。末结云。夫人之常数。此天之常数也。谓人合天之六数也。故曰其生五。其数三。谓人之生于地之五行。而合于三阴三阳之天数。倪仲宣曰。五者。应五运之在中。主神机之出入。六者。合六气之在外。应天气之降升。

    人能养此五运六气。与天地协议。弗使形气有伤。可以神仙不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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