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七 正误存疑篇 存疑三

类别:子部 作者:清·吴谦 书名:订正仲景全书伤寒论注

    病患无表里证,发热七八日,虽脉浮数者,可下之。假令以下,脉数不解,合热则消谷善饥,至六七日,不大便者,有瘀血,宜抵当汤。若脉数不解,而下不止,必协热便脓血也。

    脉浮而芤,浮为阳,芤为阴,浮芤相抟,胃气生热,其阳则绝。

    阳明病,反无汗,而小便利,二三日,呕而咳,手足厥者,必苦头痛,若不咳不呕,手足不厥者,头不痛。

    阳明病,但头眩,不恶寒,故能食而咳,其人咽必痛,若不咳者,咽不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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