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论

类别:子部 作者:不详 书名:产后十八论

    产后三、五日起坐不得,眼见黑花,及昏迷不识人者,因败血流入五脏,奔注于肝。若误认为暗风治之,必死,惟此药能救。用陈酒一盅,将生铁烧红,浸俟冷取出,再烧红浸之,如是三次。用榆根皮炭、元胡索各一钱,共此酒煎汤七分,入童便三分,和服药。


如果你对产后十八论有什么建议或者评论,请 点击这里 发表。
重要声明:典籍《产后十八论》所有的文章、图片、评论等,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