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虫兽类 蛤蚧
类别:子部 作者:南北朝·刘宋、雷学所着 书名:
濒湖炮炙法
〔曰〕其毒在眼。须去眼及甲上、尾上、腹上肉毛,以酒浸透,隔两重纸缓焙令干,以瓷器盛,悬屋东角上一夜用之,力可十倍,勿伤尾也。〔日华曰〕凡用去头、足,洗去鳞鬣内息者
(快捷键:←)
上一页
  
回书目(快捷键:Enter)
  
下一页
(快捷键:→)
如果你对
濒湖炮炙法
有什么建议或者评论,请
点击这里
发表。
重要声明:典籍《
濒湖炮炙法
》所有的文章、图片、评论等,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