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礼部二条

类别:子部 作者:唐·张鷟 书名:龙筋凤髓判

    礼部奏:海州奏朱雁集,岐州奏白麟见,及荐郊庙,二项俱无空信,州申未知合附以否。

    典朕三礼,大舜委于姜夷[伯夷也],分敕六卿,成王任以邢[宗]伯。建兹岁首,实曰春官。敦叙九族之亲,钦若五常之教。祀地郊天之典,举其宏纲,朝日夕月之仪,撮其机要。岐州俯临八水,斜瞻鸑鷟之峰,海部近控三山,回瞰鲸鯢之穴。陈敬所奏,瑞雁翻朱,薛泰申文,翔鸾孕素。赩丹霞于日羽,晃若朝轮,晶白雪于霜毛,皎同秋练。既无状验,空有奏章。寻鸟迹于云空,察人形于冰镜,刻猿猴于棘刺,尚且见欺。说蚕茧于天宫,谁堪辄信。语同捕影,不可诬神,状等系风,如何荐庙。管窥其事,案记为宜。

    于旦奏:孝门旧多伪作祥瑞,并请破孝门,勒从课。

    天地所生,人为万物之贵,人伦所重,孝为百行之原。昔传曾闵之名,今有荀何之誉。孝通厚载,则白兔呈休,孝感圆穹,则丹鸟结庆。于旦巡省风俗,敷畅皇猷,未闻沮劝之方,遽表浇浮之迹。旧蒙旌表,今请剔除,诈浊不逮于诈清,慕善犹愈于慕恶,岂以已无仁,不信仁者之行仁,以已无孝,即疑孝者之非孝。蛮陌之国,尚或难容,父母之邦,如何自处。靡闲大体,好讦微疵,事既不然,若为通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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