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儒尝论鲁桓公三年之有年,宣公十六年之大有年。以为十二公多历年所,(有)务农重谷。闵雨而书雨者。岂无丰年而不见于经者?是仲尼于它公皆削之,而二公存而不削者,以其获罪于天,宜得水旱灾凶之谴,今乃有年,则是反常也,故以为异而特存耳。由是推之,则凡宜灾而祥者,祥亦灾也;宜吉而凶者,凶亦吉也。商季之大雀、秦之大稔、后赵之苍麟,前史特书之者,皆所以纪异也。尧之水、汤之旱、大戊之桑丁⒊赏踔雷电以风,《诗》、《书》备载之者,亦所以纪瑞也。
盖趣亡之国,君臣上下相从于昏,而嘉祥美瑞,方间见而迭出,是天时益荒其志而夺其魄也,不祥莫大焉。至于治安之世,中外宁而事简,上下安而心逸。时有以警惧之,则君臣之间,益修其德,益隆其治,而天下以安。夫是以维持永保于无穷。斯其为祥也大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