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 立事不必执事之名

类别:子部 作者:宋·陈傅良 书名:永嘉八面锋

    事之不立也,我知之矣,执之者败之也。然则不可以执乎?夫甚弊之俗,不惩不可也;苟惩也,不执不可也。然则曷败之?天下之事,其动有机。夫机者,发于至密,而藏于不可臆料。今夫一事之立,昭然若揭,而行之立的于此,使过者皆得引弓而射之也,吾知其不可以成之也。何者?天下之情不一,众多之口难制,欲者不止,而议者无穷,则吾心不得不徇,吾说不得不摇。事垂立而徇且摇者继之,则宜其不足以成也。昔汉之患,诸侯之强也。贾谊欲削之,晁错又欲削之,二子发其谋,而皆不享其成。彼其持必削之说以与之相抗于必争之中,且以事未发而迹已暴于天下。至主父偃之策,则不然。予之以意之所欲,而吾无削之之名;使之有不能不分之心,而有不得不弱之势。呜呼!机之所动,乃在于此。故夫昔之持必然之说以律天下者,未有能济者也。

    愚观今之世,上欲立一事,革一弊,则群起而议之,不胜则极力而撼之。上之人亦极力而捍之,捍而不胜,则终举而纵之。若然者,是未得其机之说也。郊赏之汰也,任子之滥也,庶官之冗且蠹也,当世之君子,未尝不悒悒于此。然其说大抵皆曰:“必去是,否则必省”。夫上之祖宗之已行,下之人情之不顺,则吾之说不直矣。惟其不直也,故其隙之易破。君子思其事机之发,不在于灼灼明辩之日,亦不在于断断乖违之际。郊赏不必废,省乎郊以迁其赏。如苏文忠公之云,是机也。任子不必废,严乎铨以难其任。如近日之议,是机也。夫三者之实不废,而吾之说独行于其间,人不得而议,我不得而摇。若是者,可以立乎天下之事,不可名之以无故之大也。名之以无故之大,则将待之以甚难之举。名之以大而待之以难,则上之人彷徨睥睨而不敢决,下之士畏懦沮丧而不敢议。始乎不敢议,卒乎废其议;始乎不敢决,终乎寝其决。事之难行,古之难复,而天下之难治,皆出乎此。

    而今之尤纷纷者,乡兵屯田之议也。是乡兵屯田之事,其实甚少而其名甚大者,执“乡兵”、“屯田”之名大也。乡兵之名不去,终不可以行乡兵;屯田之名不去,终不可以举屯田。为今之计,莫若使缘淮郡县,不禁土豪之聚众挟兵,而又阴察其才且强者,礼而厚之。时有以蠲其征役,或因使之除盗,而捐一官以报其功,则边地之兵,皆乐于战,而乡兵之实自见矣。治两淮之漕臣与守臣,以兵火之后,招集流民。其民存者,以其田复之;其亡者,许他人承之。其为田之在官者,曰屯者,曰营者,没入者,举而一之为世业,以授民之无田者。又诏于内地诸路,有民稠地狭而愿迁,则迁之淮,有水旱饥民之就食于淮。检校经界之旧籍,以为均税之额;尽鬻内地之屯田,以为牛种之资。不出十年,两淮无余田而有余谷,朝廷有兵食而无兵费,边上之粟如山,而内地之饷渐可减省,而屯田之实自见矣。辞“乡兵”、“屯田”之名,以享乡兵屯田之实,不在此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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