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十八 典礼音律(一) 籍田
类别:子部 作者:宋·江少虞 书名:
宋朝事实类苑
元丰二年七月,详定礼文所言:『国语云:「王耕一亩,庶人终于千亩。廪于籍,东南锺而藏之。」自汉迄唐,皆有帝籍神仓,今久废不设。凡祭祀之所用,皆索诸市,非所以致洁诚也。乞于京城东南,度田千亩,置籍田,仍徙先农坛于其中。立神仓于东南,五谷之外,并植菜蔬。冬则藏冰,一岁祠祭之用取具焉。』并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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