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二十七 官职仪制(三) 宰相奏拟状

类别:子部 作者:宋·江少虞 书名:宋朝事实类苑

    唐宰相奉朝请,即退延英,止论政事大体,其进拟差除,但执熟状画可。今所存有开元宰相奏请状二卷,郑畋凤池藁草,内载两为相奏拟状数卷,秘府有拟状注制十卷,多用四六,纪其人履历性行论请,皆宰相自草,五代亦然。寇莱公谓杨文公曰:『予不能为唐时宰相』,盖娴 【明抄本作『懒』。】 于命词也。今中书日进呈差除,退即批圣旨,而同列押字。国初范鲁公始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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