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三十三 典故沿革(二) 禁卫五重
类别:子部 作者:宋·江少虞 书名:
宋朝事实类苑
禁卫凡五重, 【东斋有『以』字。】 亲从官为一重, 【东斋有『宽衣』二字。】 天武官为一重,御龙弓箭直、弩直为一重,御龙骨朵子直为一重,御龙直为一重。凡入禁围,自一重徒一年至三年止,误者减二等。傅卞尝误入禁围,定私罪,永叔再为论奏为公罪,得应制举。 【东斋记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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