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四十九 占相医药(二) 丹砂
类别:子部 作者:宋·江少虞 书名:
宋朝事实类苑
予中表兄李善胜,曾与数年辈炼朱砂为丹,经岁余,因沐沙再入鼎,误遗下一块,其徒丸服之,遂发懵冒,一夕而毙。朱砂至良药,初生婴子可服,因火力所变,遂能杀人。以变化相对言之,既能变而为大毒,岂不能变而为大善?既能变而杀人,则宜有能生人之理,但未得其术耳。以此知神仙羽化之方,不可谓之无,然亦不可不戒也。 【笔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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