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五十一 书画伎艺(二) 字讹

类别:子部 作者:宋·江少虞 书名:宋朝事实类苑

    古文自变隶,其法已错乱,后转为楷字,愈益讹舛,殆不可考。如言有口为吴,无口为天,按字书吴字本从口从矢 【音捩。】 非天字也,此固近世谬从楷法言之。至如两汉,篆文尚未废,亦有可疑者,如汉武帝以隐语召东方朔云:『先生来来』,解云:『来来,枣也。』按枣字从朿 【音刺。】 不从来,此或是后人所传,非当时语。如卯金刀为刘,货泉为白水真人,此则出于纬书,乃汉人之语。按刘字从丣 【音酉。】 从金,如桺駵留,皆从丣,非卯字也。货从贝,真乃从具,亦非一体,不知缘何如此?字书与本史所记,必有一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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