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七十三 诈妄谬误(四) 大卿与丞相放生

类别:子部 作者:宋·江少虞 书名:宋朝事实类苑

    光禄卿巩申,佞而好进,老为省判,趋附不已。王荆公为相,每生日,朝士献诗颂,僧道献功德疏,以为寿。舆皂走卒,皆笼雀鸽就宅放之,谓之放生。申既不闲诗什,又不能诵经,于是以大笼贮雀,诣客次,搢笏开笼,且祝曰:『愿相公一百二十岁。』 【东轩有『时』字。】 有边寨之主妻病而虞候割股以献者,天下骇笑。或曰:『虞候为县君割股,大卿与丞相放生。』


如果你对宋朝事实类苑有什么建议或者评论,请 点击这里 发表。
重要声明:典籍《宋朝事实类苑》所有的文章、图片、评论等,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