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 重政 第十三

类别:经部 作者:董仲舒(汉) 书名:春秋繁露

    唯圣人能属万物於一而系之元也,终不及本所从来而承之,不能遂其功。是以《春秋》变一谓之元,元犹原也,其义以随天地终始也。故人唯有终始也,而生不必应四时之变,故元者为万物之本,而人之元在焉。安在乎?乃在乎天地之前。故人虽生天气及奉天气者,不得与天元本、天元命,而共违其所为也。故春正月者,承天地之所为也,继天之所为而终之也,其道相与共功持业,安容言乃天地之元。天地之元奚为於此,恶施於人,大其贯承意之理矣(1)。

    能说鸟兽之类者,非圣人所欲说也。圣人所欲说,在於说仁义而理之,知其分科条别,贯所附,明其义之所审,勿使嫌疑,是乃圣人之所贵而已矣。不然,传(2)於众辞,观於众物,说不急之言(3)而以惑后进者,君子之所甚恶也。奚以为哉?圣人思虑不厌,昼日继之以夜,然后万物察者,仁义矣。由此言之,尚自为得之哉。故曰於乎!为人师者,可无慎邪!夫义出於经,经传,大本也。弃营劳心也,苦志尽情,头白齿落,尚不合自录(4)也哉?

    人始生有大命(5),是其体也。有变命(6)存其间者,其政也。政不齐则人有忿怒之志,若将施危难之中,而时有随遭(7)者,神明之所接,绝属(8)之符也。亦有变其间,使之不齐如此,不可不省之,省之则重政之本矣。

    撮(9)以为一,进义诛恶绝之(10)本,而以其施,此与汤武同而有异。汤武用之治往故。《春秋》明得失,差贵贱,本之天。王之所失天下者,使诸侯得以大乱之,说而后引而反之。故曰博而明,而深切矣。

    【注释】

    (1) 理:分析。  (2) 传于众:疑为“傅于众”,附会众人之口。傅:附会。  (3) 不急之言:不切实际的琐碎的话。急:切合。  (4) 录:省录,清醒。  (5) 大命:即天命,上天之命。  (6) 变命:变化了的命运。天命为体,又因具体情况而生变,即变命。  (7) 随:随命,即通晓天命的。遭:遭命,即通晓人命的。《庄子•列御寇》:“达大命者随,达小命者遭”。小命:即人命。  (8) 绝属:断绝继承者。绝:断绝。属:续。  (9) 撮:归纳,概括。  (10) 之:同“其”.它的。

    【译文】

    只有圣人才能将万物归之于一并将一和元联系起来,到最终也不能追溯到将万物归为一的本源便这样接续下来,不能有什么结果。所以《春秋》将一改为元。元,就是本源,它的意思是随顺天地的产生而产生的。所以人生是有始有终的,而生、死不一定要与四季的变化相适应,所以元,就是万物的本源。而人的本源也在其中。本源在什么地方?是在天地产生之前。所以人虽生于天气和尊奉天气行事,却不能和上天同时以元为本,尊奉天命,而共同违背自己的本源。所以春天正月,是承顺上天的安排。也是按照这种上天的安排结束这一个月的,它的原则是和天地共同成就功业,怎么可以说人的本源就是天地的本源呢!天地的元又为什么影响到人类社会呢?大体上说是人顺承了上天的原理。

    能说明鸟兽之间的道理,不是圣人所要说明的道理。圣人所要说明的,是在于说明仁义并分析它,知道仁义的条文差别,并贯彻到应该分别仁义的事物之上,表明仁义原理的周详,不让因事理相近而生疑,这就是圣人所看重的。不这样,附会众人之口,看到的只是普通事物,讲一些不切实际的话来迷惑后学的人,是君子特别厌恶的。怎样做合适呢?圣人思考问题从不厌烦,从白天继续到夜晚,之后在万物中能辨识明白的,只有仁义。由此看来,把自己深思所得到的道理看得最为高尚。因此说:唉!做别人老师的,可以不审慎吗?仁义出于经典《春秋》,《春秋》及其对它的注解,是它的本源,抛开经传的核心去劳心思虑,用尽辛苦的情思,甚至到发白齿落的时候,也还不能自我清醒吧?

    人生开始就有“大命”,这是人的主体。有“变命”存在于人生之中,这就是政令。政令如不整齐一致人们就会有忿怒的思想,如果这种思想施于危难之中,就会有时有“随命”、“遭命”,这是精神感受得到,断绝继承者的标志。如果人生遇有变命,使政令不齐到这种程度,就不能不仔细分析,分析是注重政令的根本。

    概括为一句话,提倡仁义、谴责丑恶断绝丑恶的来源,而用《春秋》的原则施教人们,这和汤武之治相同,又有不同。汤武用这一思想治人之既往,《春秋》用这一思想阐明得失,分别贵贱,是最大的根本。君王所以失去天下权力,而让诸侯能够扰乱天下,在《春秋》讲解之后才可援引此理反归正路。所以说《春秋》之理是广博而明确,深刻而切中要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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