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七 天道施 第八十二

类别:经部 作者:董仲舒(汉) 书名:春秋繁露

    天道施,地道化,人道义。圣人见端而知本,精之至也;得一而应万,类之治(1)也。动其本者不知静其末(2),受其始者不能辞其终。利者盗之本也,妄(3)者乱之始也。夫受乱之始,动盗之本,而欲民之静,不可得(4)也。故君子非礼而不言,非礼而不动。好色而无礼则流(5),饮食而无礼则争,流争则乱。夫礼,体情(6)而防乱者也。民之情,不能制其欲,使之度(7)礼。目视正色(8),耳听正声(9),口食正味,身行正道,非夺之情(10)也,所以安其情也。变(11)谓之情,虽持异物(12),性亦然者,故曰内(13)也。变变之变(14),谓之外。故虽以情,然不为性说(15)。故曰:外物之动性,若神之不守也。积习渐靡,物之微者也。其人人不知,习忘乃为(16),常然若性,不可不察也。纯知轻思则虑达(17),节欲顺行则伦(18)得,以谏争(19)僴静为宅,以礼义为道则文德(20)。是故至诚遗物而不与(21)变,躬宽无争而不以与俗推(22),众强(23)弗能人。蜩(24)蜕浊秽之中,含得命施之理,与万物迁徙(25)而不自失者,圣人之心也。

    名者,所以别物也。亲者重,疏者轻,尊者文,卑者质,近者详,远者略,文辞不隐情(26),明情不遗文(27),人心从之而不逆,古今通贯而不乱,名之义也。男女犹道(28)也。人生别言礼义,名号之由人事(29)起也。不顺天道,谓之不义,察天人之分,观道命之异,可以知礼之说(30)矣。见善者不能无好,见不善者不能无恶,好恶去就,不能坚守,故有人道。人道者,人之所由乐而不乱,复而不厌者,万物载名(31)而生,圣人因其象而命之。然而可易也,皆有义从也。故正名以名义也。物也者,洪名也,皆名(32)也,而物有私名(33),此物也,非夫物。故曰:万物动而不形者,意也;形而不易(34)者,德也;乐而不乱,复而不厌者,道也。

    【注释】

    (1) 类之治:统类的治理。类:统类,众多。  (2) 动其本:动摇它的根本。本:本指树木之根,本文用此义亦可。末:本指树木的末梢。  (3) 妄:行为不端正。  (4) 可得:可能。得:表示客观情况允许,可用“能”对译。  (5) 流:流浪,不安定。  (6) 体:亲自实践.体验。情:本指发于本心的愿望,在古书中常与性并举。本文中情与性略有差别:情侧重于内心的活动,性专指与生具有的本来品质。  (7) 度(duó):谋虑,考虑。  (8) 正色:古以青(蓝)、黄、赤(红)、白、黑五色为正色。这些颜色均为纯正之色。而绿、红(粉红)、碧(浅蓝)、紫、磂黄(黑红黄)为间色。  (9) 正声:本指符合儒家思想的音乐。这里可以理解为包括正统音乐在内的一切声音、语言。  (10) 夺之情:强行改变人类的性情。之:指人类。作者认为对色、声、味的好恶属于人之情,如果“度礼”,导之以正,就不用强行改变。  (11) 变:改变。指通过影响、教导后自行发生改变,和前文的“夺”不同。  (12) 虽持异物:应作“虽特异物”。持、特因形近而误。  (13) 内:指内在具有的,不是从外界加入的。  (14) 变变之变:应作“变变之情”,变、情涉上字而误。  (15) 不为性说:不能按本性来说明看待。作者强调情和性有联系,又有区别。性是人生不必通过教化引导就具有的,情则是在性的基础上产生的主观感受。  (16) 习忘乃为:意同“习忘乃为常”,常:固定的准则。  (17) 轻思:灵活地思考。轻:轻巧灵活。虑:思虑。达:通达、开阔。  (18) 伦:条理、次序。  (19) 谏争:可作“谏净”,用言语纠正在上位的人的过失。  (20) 文德:从文义看,以作“文得”为是。文:文彩。  (21) 遗物:遗忘外物,即抛弃外物,不计较外物。与(yu):参与,加入到其中。  (22) 不以与俗推:当作“不与俗推”, “以”为衍文。意为不参与世俗的推移变化。  (23) 众强:指强大的外物和习惯。  (24) 蜩(tiáo) :蝉类。  (25) 迁徙:本指转移居处之所,此指发生变化。  (26) 情:指实际情况。  (27) 遗文:遗漏文饰。文:文饰,这里指表达方式。  (28) 男女犹道:男女如同阴阳之道。意思是说,阴阳二气的区别和男女的区别是相同的,人分男女,天地分阴阳。  (29) 人事:人有意做出的事,这早指人特意命名的事。  (30) 说:学说.价值。  (31) 载名;承载着名称,即带着名字,保有名字。  (32) 皆名:笼统的名字,即通名。  (33) 私名:物的独有名称。  (34) 形而不易:表现出却不轻易。易:轻易,随意。

    【译文】

    上天的原则是施予,大地的原则是转化,人的原则是道义。圣人见到开端就知道根本,精明到极点了;得到一点就可以回应出一万点,是因为按众多统类治理推论。动摇它的根本的不知道使它的枝末安静,接受了事物开始的就不能辞却它的终结。利益是偷盗的本源,行为不正是动乱的开始。接受动乱开始的不正行为,动用偷盗之本的利益,而想要百姓安静,不可能做到。所以君子不合礼的不说,不合礼的不做。喜好女色又没有礼节就要放浪,喜好吃喝又没有礼节就要争斗,放浪争斗就要发生动乱。礼是体察人类本性又可防止动乱的。百姓的本性,不能控制自己的欲望,使自己考虑礼义。眼晴看正当的颜色,耳朵听正当的声音,口中吃正当的滋味,身体走正当的道路,不是强行改变人的本性,是用它安抚人的本性。自觉改变叫做本性,既使特别之物,本性也是如此,所以本性叫做内。改变变化了的本性,叫做外。因此虽然依据性情改变了本性,但是不能按照原来的本性来说。所以说:外面的力量改动本性,如同神不能守护不动一样。积累习惯逐渐积累细小之处,这些都促使事物发生细微变化,这些通过积累而成的变化进入人身,人们并不知不觉,积累习惯忘记了常规,经常如此好像本性一样,这一点不可以不分析。纯粹认真地认知,灵活地思考思想就通达,节制欲望顺随正道而行就能得到正当的次序,把纠正别人过错和沉静当作归宿,把礼义当作原则,文彩华贵就得到了。因此特别诚心的抛弃外物而不变化本性,自身宽松没有争夺又不参与俗人一样变化,所有的外物积习即使强大也不能进入人心。蜩蝉在浊秽当中蜕去外皮,常含有天命和上天施予的道理,和万物一起变化却又不失却自身,是圣人的思想。

    名称是用来区别事物的。亲近的重视,疏远的轻视,尊贵的有文彩,低下的重质朴,近处的周详,远处的简略,用词不隐讳实情,表明实情又不遗漏文饰,人们的思想都听从这种命名,从来不违背,从古到今贯通却不错乱,这是命名的原则。男女如同阴阳之道。人一出生,另外用谈论礼义进行教化,名号由人命名是教化之一。不随顺上天的原则,叫做不符合原则,考察上天与人类的区别,观察道德命运的不同,可以知晓礼的意义。发现善事不能不去喜好,发现不善之事不能不去憎恶,喜好、憎恶、远离和接近,如不能坚守正确标准,本来还有为人之原则约束。做人的原则,是人们由此得到快乐而又不发生动乱,反复重复也不会生厌的东西,万物都有名称而存在,圣人是根据它们的特殊征象而命名的。然而名称可以更易,但都要依照正当的原则去做,所以要用正当的原则去匡正名称。物是一个宽泛的名称,是事物的通名,而物又有各自的独有名称,表示是这种物,而不是那种物。所以说:万物活动却不能表现出来的,是意念;表现出却不是随意的,是德行;快乐却不淫乱,重复却不生厌的,是道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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