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祖开皇四年。建兴善寺。居僧灵藏。敕仆射参起居 按隋书高祖本纪。不载 按佛祖统纪。隋开皇四年。灵藏律师。始与帝为布衣交。及即位。建大兴善寺以居之。敕左右仆射。每旦参问起居。尝陪驾洛州。归之者众。帝手敕曰。弟子是俗人天子。律师是道人天子。有欲离俗者。任师度之。由是度人至数万。有疑之者。帝曰。律师化人为善。朕禁人为恶。意则一也。
仁寿元年夏六月。颁舍利于诸州 按隋书高祖本纪云云。
炀帝大业二年。诏沙门致敬王者。以僧明胆等不从而止 按隋炀帝本纪。不载 按佛祖统纪。大业二年。诏沙门道士。致敬王者。沙门明胆等。抗诏不从。帝诘之。对曰陛下若使准制罢道。则不敢不奉。如知大法可崇。则法服之下。僧无敬俗之典。帝默然而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