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集卷四 ◎将贵轻财

类别:子部 作者:宋·曾公亮 书名:武经总要

    汉李广历七郡太守,前后四十余年,赏赐辄分其麾下,饮食与士卒共之,家无余财,终不言生产事。将兵乏绝处,见水,士卒不尽饮,不近水;士卒不尽餐,不尝食。士卒以此爱乐为用也。

    窦婴为大将军,婴言袁盎、栾布诸名将贤士在家者,进之所得金,陈廊庑下,军吏过辄令裁量其用,金无入家者。

    后汉祭遵为人廉约小心,克己奉公,光武以为刺奸将军,赏赐辄尽与士卒,家无私财。

    魏曹真累迁大司马,每征行,与将士同甘苦。军赏不足,辄以家财班赐,士卒皆愿为用。

    魏田豫为护乌丸鲜卑校尉,后为护贼寇中郎将、并州刺史。豫清约俭素,赏赐皆散之将士。每胡狄私遗,悉簿藏官,不入家,家常贫匮。虽殊类,咸高豫节。

    西魏将梁椿性果毅,善于抚纳,所获赏物,分赐麾下。故每践敌境,咸得其力。

    唐李刮行军总管,前后战胜所得金帛,皆散之将士。

    萧娉鑫河池郡守,即日遣之。既至郡,有山贼万余人寇暴纵横。媲蹦几矣轮士,设奇而击之,当阵而降。其众所获财畜,咸赏有功,由是人竭其力。

    马燧讨田悦,先战,燧誓军中曰:“战胜,请以家财行赏。”既胜,尽出其私财,以颁将士。德宗嘉之,诏度支出钱五万贯行赏,还燧家财。

    石雄为丰州刺史,雄临财甚廉,每破贼立功,朝廷时有赐予,皆不入私室,置于军门首,取一分,馀并分给。以此,军士感义思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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