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与敌战,军中有畏怯者,鼓之不进,未闻金先退,须择而杀之,以戒其众。若三军之士,人人皆惧,则不可加诛戮,重壮军威。须假之以颜色,示以不畏,说以利害,喻以不死,则众心自安。法曰:“执戮禁畏,太畏则勿杀戮,示之以颜色,告之以所生。”
《南史》:陈武帝讨王僧辩,先召文帝与谋。时僧辩婿杜龛据吴兴,兵甚众,武帝密令文帝速还长城,立栅备之。龛遣将杜泰乘虚掩至,将士相视失色,帝言谈自若,部分③益明,于是众心乃定。
正文 畏战类别:子部
作者:明·刘基 书名:百战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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