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 《含德之厚章》第五十五
类别:子部 作者:唐·王真 书名:
道德经论兵要义述
臣真述曰:此言德厚之君,必精全气和,有如赤子之状;无机无虑,自诚而明,是以物莫能害。夫毒虫、猛兽、攫鸟者,喻凶恶贼害之人,言凶恶之徒虽有猛锐鸩毒之气,终亦不能伤于德厚之君也。又引号而不嘎,和之至者;夫五常毕傋,谓之和。故曰:知和曰常,知常曰明。又生生滋益,乃谓之祥。言君人者,当宜日自损戒其身心,必令柔弱慈哀,不能使气任力,故为强梁。《传》曰:“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明其使气者不可久也。又强者为壮,壮者则老。师老为曲,义亦在兹。故戒之早止,令勿复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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