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章岁十九。以闰余十四减之,不尽五。以岁中十二乘之,得六十。以章闰七除之,得八。命从正月起算外,即在八月下。
甄鸾按:周十二月,夏之十月也。哀公十二年,闰在夏八月下。当时实是夏之九月,而失以闰月为九月,以九月为十月。故书「冬十有二月螽」也。
卷上 求十二年闰月法类别:子部
作者:南北朝·甄鸾 书名:五经算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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