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豫条教卷三 ○饬催兴工代赈
类别:子部 作者:清·尹会一 书名:
健余扎记
被水州县勘报之后自加赈恤但自冬徂春为日正长必须兴修工程俾贫民得以力作餬口庶可接济查从前已经估报之城垣本声明于水旱不齐之年兴举应即遵照原估速行领帑开工其现在被淹之城垣以及应修堤岸应浚河渠并文庙坛壝考棚驿号墩台营房等项或全被冲塌或倾圮过甚地方官实在无力捐修者应作速确估由司委员勘明核实分案议详以凭本都院题咨兴修此系寓赈于工非往年可比不得借口估计需时贻误民食一面确查年力精壮素无恒产之贫民造具清册应用此又于恤贫之中行弭盗之法良有司其加意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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