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国最讲种植,以其益甚大也。今宜加道员职名三字,曰"某道劝植使",以劝植为正责而兼及其余。
变通之始,各道先令属县议院会议应多植何树,复饬各县立办。道员以变通后五年为始.每年亲巡属县一次,沿官路点核树株,每十里以一千株为至少之限;不满者,知县及农曹长均革职。倘有风折、水漂、盗烧或伐事情,须议院报上;其有一望蔚然、林木尤盛者,知县及农曹长均议叙;倘道员不勤不公,许议员径达督抚查劾。
变通篇 劝植章第十七类别:子部
作者:清·宋恕 书名:六字课斋卑议
| |
(快捷键:←) 上一页   回书目(快捷键:Enter)   下一页(快捷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