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秦法弃灰有故

类别:子部 作者:明·張燧 书名:千百年眼

    秦法,弃灰于道者弃市。此固秦法之苛,第弃灰何害于事而苛酷如此 盖尝疑之。偶阅《马经》,马性畏灰,更畏新出之灰,马驹遇之辄死,故石矿之灰往往令马落驹。秦之禁弃灰也,其为畜马计耶 一日又阅《夏小正》及《月令》,乃毕得其说。仲夏之月毋烧灰。郑氏注谓为伤火气是矣。是月王颁马政,游牝别群,是毋烧灰者,亦为马也。固知弃灰于道,乃古人先有此禁,但未必刑之如秦法。古人惟仲夏乃行此禁,秦或四时皆禁,故以为苛耳。


如果你对千百年眼有什么建议或者评论,请 点击这里 发表。
重要声明:典籍《千百年眼》所有的文章、图片、评论等,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