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残三十六案 三十、酷吏多自杀

类别:子部 作者:清·丁耀亢 书名:天史

    张汤事汉,武帝为延尉。儿时作磔鼠,文如老吏。天性文深意刻,舞智峭狠。武帝好刑名,汤揣摩钩索,用深刻吏为爪牙,功排大臣,动连党与。帝称以为能。由是天下骚动,所株连以千百数。后以奸事为三长吏所奏,武帝疑汤怀诈而欺,使自杀。

    义纵者,河东人。素为群盗,以姊幸于王太后,拜纵中郎,复迁长安令。行法不避贵戚,吏民重民,呼为乳虎。按定襄狱,一日杀四百余人。郡中不寒而栗。武帝幸甘泉,以道不治,遂弃市。王温舒,阳陵人也。少时椎埋为奸,已而补吏,以治狱至廷史。事张汤,多杀人,迁为御史大夫。能使罪人钩索人私事以自赎,无不快意者。迁为河南守,先具私马五十匹为驿,自河南至长安,皆部吏捕军,豪猾连坐千余家。上书请大者族,小者死,不过三日皆报可。流血十余里。人疑其神速,郡中白昼无声,犬不夜吠。会春天子停刑,温舒顿足曰:“嗟乎,今冬月益展一月,足吾事矣!”好杀类如此。后有人告其奸利事,遂自杀,夷其族。仇人烧其尸而不得葬。两弟及两婚家亦坐他罪而族。人惨之曰:“温舒一日灭五族。”

    论曰:余读《酷吏传》,武帝好刑,其时吏治多仿温舒,如杜周、郅都宇成等,皆以酷烈有声。岁终会狱,府郡及廷尉诏逮,至十万余人,蝮鸷极矣!而酷吏卒皆以杀身,民益犯法,盗贼滋起,汉由此衰焉。然则,刑何足恃哉!虞廷五人,惟陶无后,秋气之报亦明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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