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明帝景和二年,以曹爽为大将军,受遗诏辅政。时何晏、李胜等皆有才名而急富贵,争于附爽。因大举征蜀,欲以兵威制天下。骄奢无度,饮食衣服,拟于乘舆。又私取才人以为伎乐,作窟室绮疏四周,与晏等纵酒作长夜饮。及出城为司马懿所劫,犹曰:“司马公忌我权耳,我犹不失富家翁。”遂收印绶,为懿所杀,与晏等夷三族。
论曰:吾于纨绔子何诛?爽不亡而懿不晋矣。是亦天这报奸瞒也。
卷八 骄十六案 十三、曹爽骄痴类别:子部
作者:清·丁耀亢 书名:天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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