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莫营私

类别:子部 作者:明·陈于陛 书名:意见

    当事者须自持清正,无所私恋营为,则出处之际,始能脱然无累,若少有牵缚则不能矣。如人住居一空房内,要搬开即时可,若有家眷行李等项在内系心则不能便搬,人须空其心若居空房然后可。


如果你对意见有什么建议或者评论,请 点击这里 发表。
重要声明:典籍《意见》所有的文章、图片、评论等,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