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9年10月15日)
第一节国民与国家之异中国人不知有国民也,数千年来通行之语,只有以国家二字并称者,未闻有以国民二字并称者。国家者何?国民者何?国家者,以国为一家私产之称也。古者国之起原,必自家族。一族之长者,若其勇者,统率其族以与他族相角,久之而化家为国,其权无限,奴畜群族,鞭笞叱咤,一家失势,他家代之,以暴易暴,无有已时,是之谓国家。
国民者,以国为人民公产之称也。国者积民而成,舍民之外,则无有国。
以一国之民,治一国之事,定一国之法,谋一国之利,捍一国之患,其民不可得而侮,其国不可得而亡,是之谓国民。
第二节国民竞争与国家竞争之异有国家之竞争,有国民之竞争。
国家竞争者,国君糜烂其民以与他国争者也;国民竞争者,一国之人各自为其性命财产之关系而与他国争者也。孔子之无义战也,墨子之非攻也,孟子所谓率土地而食人肉,罪不容于死也,皆为国家竞争者言之也。
近世欧洲大家之论曰:“竞争者,进化之母也;战事者,文明之媒也。”
为国民竞争者言之也。国家竞争其力薄,国民竞争其力强;国家竞争其时短,国民竞争其时长。
今夫秦始皇也,亚历山大也,成吉思汗也,拿破仑也,古今东西史乘所称武功最盛之人也,其战也,皆出自封豕长蛇之野心,席卷囊括之异志,眈眈逐逐,不复可制,遂不惜驱一国之人以殉之。其战也,一人之战,非一国之战也。惟一人之战,故其从战者皆迫于号令,不得已而赴之,苟可以规避者,则获免为幸,是以其军志易涣,其军气易馁,故曰其力弱;惟一人之战,故其人一旦而败也,一旦而死也,其战事遂烟消瓦解,不留其影响,故曰其时短。若国民竞争则反是。凡任国事者,遇国难之至,当视其敌国为国家之竞争乎?
为国民之竞争乎?然后可以语于御抵之法也。
第三节今日世界之竞争力与其由来呜呼,世界竞争之运,至今日而极矣!其原动力发始于欧洲,转战突进,盘若旋风,疾若掣电,倏忽叱咤,而遍于全球。试一披地图,世界六大陆,白色人种已有其五,所余者惟亚细亚一洲而已。而此亚细亚者,其面积二分之一,人口十分之四,已属白人肘腋之物。盖自洲之中部至北部全体,已为俄人所有,里海殆如俄国之内湖。南部之中央五印度全境,为英奴隶,印度西邻之阿富汗、俾路芝,亦为英之保护国,归其势力范围之内。法国当距今四十年前,始染指于亚洲之东南;同治元年,占交趾,灭柬埔寨;光绪十年,遂亡安南;十九年,败暹罗,割其地三分之一。英人于光绪十一年,亡缅甸,擒其王。而波斯因英、俄均权,仅留残喘。高丽因俄、日协议,聊保余生。计欧人竞争之力所及,除其余四大洲外,而所得于亚细亚之领地者,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