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辨朱熹《舜其大知章》之释

类别:子部 作者:清·崔述 书名:考信录

    按《中庸》孟子之言相表里:孟子所言,其纲也;《中庸》所言,其目也。其义,则朱子《章句》尽之矣。惟所云“非在我之权度精切不差,何以与此”者,尚未尽善。何者?此章之意,本谓舜之大知不在乎己有过人之识而在於能集众人之知耳。如《章句》所言,则是舜所以过人者,乃在“好问好察”之前别有操持以成其为“大知”;非此章本意也。盖人之性非甚狂愚本皆能辨是非,故孟子曰:“是非之心,人皆有之。”所患者,自以为是则不“好问”,自以为高明则不“好察迩言”,有好名妒忌之心则不肯“隐恶扬善”,偏听阿好,喜谀恶直,而於事多卤莽灭裂则不能“执其两端,用其中於民”:是以虽有谏臣拂士,远猷高识,皆阻而不得达,达而不之采,而但任一己之聪明,以致处事失当。惟舜不然,是以其知为独大也。圣人之教人也,皆就人人所可能者教之,故曰“人皆可以为尧、舜”。好问好察之属夫谁不能,但不肯耳。若归其功於在我权度之精切,则人必曰“圣人天之聪明,非人所可及”。即不然,而不求诸明白易为之事,乃求之於空虚难见之心,听之若愈精而学之乃愈远矣。

    【备考】“许,大岳之胤也。”(《左传》隐公十一年)“姜,大岳之後也。”(《左传》庄公二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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