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平,然後耕耨可兴,故命稷次之。是以孟子之叙教稼穑亦在禹治水之後。
稷非喾子,说见前《尧建极篇》中。履迹之诬,说见《商周稷契篇》中。
“帝曰:‘契:百姓不亲,五品不逊,汝作司徒,敬敷五教,在宽!’”(《书尧典》)
“人之有道也,饱食暖衣逸居而无教,则近於禽兽。圣人有忧之,使契为司徒,教以人伦: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孟子》)
卷三 △命稷类别:子部
作者:清·崔述 书名:考信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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