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命契

类别:子部 作者:清·崔述 书名:考信录

    衣食足,然後礼义可教,故命契次之。是以孟子之叙教人伦亦在稷教稼之後。

    契非喾子,说见前《尧建极篇》中。吞卵之诬,说见《商周稷契篇》中。

    “帝曰:‘皋陶:蛮夷猾夏,寇贼奸宄,汝作士,五刑有服,五服三就;五流有宅,五宅三居:惟明克允!’”(《书尧典》)

    “舜以不得禹、皋陶为己忧。”(《孟子》)

    “舜有天下,选於众,举皋陶。”(《论语颜渊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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