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周南》自《关雎》以下五篇,《序》皆属之後妃。朱子本之作《传》,遂以文王、太姒当之。余按:齐、鲁、韩三家皆以《关雎》为康王时作,而《鲁诗》出於申公,《史》称“申公教无传疑,疑者则缺不传”,当非无据而云然者。惟所云“陈古刺今”,则篇中初无此意,疑汉时其徒附会为之。成、康正当周道之隆,必世後仁,岂无“君子”,岂无“淑女”,而必以为文王之世乃有之乎!且《关雎》取兴於“河洲荇菜”,而岐阳距河绝远,少水多山,风土殊不相类;葛覃之刈,卷耳之采,亦不似诸侯夫人事,恐未可直以为太姒也。况《序》但言后妃,原未指为何王之後,安得据此一言黜三家之说乎!朱子辩《柏舟篇序》云:“文意事类,可以思而得;时世名氏,不可以强而推。”至哉斯言,可谓善於读《诗》者矣!独於此五篇而必属之文王、太姒者,何哉?余从朱子之意,不敢尽从朱子之言,故於文王、太姒之事惟采《大雅》明白可据之文,而《周南》前五篇不录焉。
“天作高山,大王荒之。彼作矣,文王康之。彼矣岐,有夷之行。”(《诗周颂》)
“文王以百里。”(《孟子》)
此文王立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