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 ○周公相成王下 △“兼三王以施四事”

类别:子部 作者:清·崔述 书名:考信录

    按:孟子言“兼三王以施四事”,详其语意,盖即周公制礼事也。周公制礼,皆监前代而损益之,是以有所不合,待思而後能得之也。

    【附录】先君周公制周礼(《左传》文公十八年)

    【附论】“子曰:‘周监於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论语八佾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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