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经传祀通考 △《王制》等篇以为夏祭

类别:子部 作者:清·崔述 书名:考信录

    按:此二篇之文与前三篇小异。彼以为春祭,此则以为夏祭;彼以为每年两祭,此则以为每年四祭,此其不同者也。盖古人之祭原不分四时,其後说经之儒各据其师所传为说而分系之,是以或举其重,或兼其轻,或以为春,或以为夏耳。要之,皆以为每年之祭而非以为五年之祭也。夫《记》之言虽不足尽信,然秦、汉间去古未远,其时学者各有授受,源流不归於一,非若後世为举业者同宗一注疏而无异说也。藉令果有五年一之事,四十馀篇之中岂得竟无一人言者,而不约而同皆以为每年之祭乎!且其文云“天子诸侯宗庙之祭”云云而无异词,则亦未尝以为不王不与祭始祖之所自出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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