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经小功章从父姊妹条》,《孔疏》不连下文为义,谓“在室与人同服”,於义似长。《家礼》补之,恐未合。说已见前《为世叔父母》、《昆弟》、《众子条》下。
为昆弟之子:《经》,齐衰期。《开元礼》、《家礼》并同。《家礼本宗图》增“为昆弟之女子子在室者”,服同。明同。
为夫昆弟之子:《经》,齐衰期。《开元礼》、《家礼》并同。《家礼图》增“为夫见弟之女子子在室者”,服同。明同。
卷一 △《家礼》增从父姊妹在室服之非类别:子部
作者:清·崔述 书名:考信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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