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古母族之服,由母推之。从母与母同居闺中而舅在外,故为从母服重,为舅服轻。後世时势不同,甥多见爱於舅;为舅加服,时也,即礼也。然从母之情较疏,既加舅之服,即当减从母之服为缌,而从母昆弟不相为服。乃自唐以来,但有加服而无减服,服逾於古者几十倍,岂古人之情独薄而後人之情独厚与?然则名为有服而实无服,名为加之使重而并求其如古人之轻者而不可得,夫亦何待言耶!
为舅之妻:《经》无服。《开元礼》、《家礼》、明并无文。
卷一 △加舅服当减从母服类别:子部
作者:清·崔述 书名:考信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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