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经小功章》云:“夫之姑姊妹,娣姒妇,报。”是妻为夫之姑姊妹概服小功,无在室人之分也。夫之世父母叔父母服大功,而夫之姑之在室者则服小功,是夫之姑不得与夫之世父母叔父母同也。然则为夫之从祖祖姑从祖姑之在室者亦不得与从祖祖父母从祖父母同服缌矣。故《经》与《开元礼》及《家礼成服章》皆无为服之文。唯《家礼图》及明皆增服缌,殊失《经》意。
为从父昆弟之子妇及夫从父昆弟之子妇:《经》盖缌(说见上《为失之从礼父母条》下。)《开元礼》、《家礼》、明并同。
为昆弟之孙妇及夫昆弟之孙妇:《经》盖缌(《经》文注皆见上)。《开元礼》、《家礼》、明并同。
为曾孙玄孙之妇:《经》盖无服。《开元礼》同。《家礼》增,小功(姑在则否)明无文。
为夫之外祖父母:《经》似无服(《郑注》缌)。《开元礼》,缌。《家礼》、明并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