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郑注》云:“天子诸侯及卿大夫有地者,皆曰君。”然观《经》下文云:“公士大夫之众臣为其君。”则此当兼士在内。後言“君”者并同,不复注。
【小记】“与诸侯为兄弟者服斩。”
为君之父、母、妻、长子、祖父母:《经》,齐衰期。
卷二 △士亦可称君类别:子部
作者:清·崔述 书名:考信录
| |
(快捷键:←) 上一页   回书目(快捷键:Enter)   下一页(快捷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