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六 鬼部一 韩重

类别:子部 作者:明·王世贞 书名:艳异编

    吴王夫差小女曰玉,年十八。童子韩重,年十九。玉悦之,私交信问,许之为妻。重学于齐鲁之间,属其父母使求婚。王怒不与,玉结气死,葬阊门外。三年,重往问其父母,父母曰:“王大怒,玉结气死,已葬矣。”重哭泣哀恸,具牲币往吊。玉从墓侧形见,谓重曰:“昔尔行之后,令二亲从王相求,谓必克从大愿。不图别后,遭命奈何。”玉左顾宛颈而歌曰:

    南山有鸟,北山张罗,

    志欲从君,谗言孔多。

    悲结生疾,没命黄墟。

    命之不造,冤如之何!

    羽族之长,名为凤凰。

    一日失雄,三年感伤。

    虽有众鸟,不为匹双。

    故见鄙姿,逢君辉光。

    身远心近,何尝暂忘。

    歌毕,厶榱鳎不能自胜。要重还冢,重曰:“死生异道,惧有尤愆,不敢承命。”玉曰:“死生异路,吾亦知之。然今一别,永无后期,予将畏我为鬼而祸子乎!诚欲所奉,宁不相信?”重感其言,送之还冢。玉与之饮宴,三日三夜,尽夫妇之礼。临出,取径寸明珠,以送重曰:“既毁其名,又绝其愿,复何言哉?时节自爱。若至吾家,致敬大王。”重既出,遂诣王自说其事。王大怒曰:“吾女既死,而重造讹言,以玷秽亡灵。此不过发冢取物,托以鬼神。”趋收重,重脱走至玉墓所诉玉。玉曰:“无忧,今归白王。”玉妆梳忽见王。王惊愕悲喜,问曰:“尔何缘生””玉跪而言曰:“昔诸生韩重来求玉,大王不许。玉名毁义绝,自致身亡。重从远还,闻玉已死,故赍牲币,诣冢吊唁。感其笃终,辄与相见,因以珠遗之。不为发冢,愿勿推治。”夫人闻之,出而抱之,玉如烟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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