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庐江刘声木十枝撰 藩臬病故赐恤例

类别:子部 作者:清·刘声木 书名:苌楚斋三笔

    我朝定制,名器素重,自粤捻匪乱起,国家事事从权,犹未至冒滥,如末季之甚。如实缺藩臬两司离营病故,即不能照军营立功后积劳病故例,从优议恤。自同治十一年,安徽布政使吴坤修在任病故,经安徽巡抚奏请,照军营立功后病故例,从优议恤一案,藩司始获此破格旷典。自光绪三年,甘肃按察使刘于浔在籍病故,先文庄公时任赣抚,为之奏请照军营立功后病故例,从优议恤。旋经部驳两次,三请乃蒙特旨,破格俞允。光绪九年,先文庄公调任浙抚,复奏请浙江按察使刘盛藻照军营立功后病故例,从优议恤。复经部驳两次,三请与直督李文忠公鸿章合词乞恩,乃蒙俞允。以后藩臬两司,皆有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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