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 庐江刘声木十枝撰 论借书事

类别:子部 作者:清·刘声木 书名:苌楚斋三笔

    明昆山归熙甫太仆有光与王子敬小简云:「东坡《易》《书》二传,在家曾求魏八,不予。此君殊俗恶,乞为书求之,畏公为科道,不敢秘也。」云云。见《震川文集》。声木谨案:明太仓陆文量参政容《菽园杂记》云:「积书不能尽读而不吝人借观,亦推己及人之一端。若其人素无行,当谨始虑终,勿与可也。世有借书一痴,还书一痴之说,此小人谬语也。痴本作瓻,贮酒器。言借时以一瓻为贽,还时以一瓻为谢耳。以书借人,是仁贤之德,借书不还,是盗贼之行,岂可但以痴目之哉!」云云。据太仆之语,是明代向人借书,须挟势力以行之。道德文章如太仆,在当时,虽隐于荒江老屋之中,毅然与王世贞等抗,且诋世贞为庸妄巨子,天下仰望丰采,固非庸碌常流可比,以生平不作科道,不能向人借书。参政之言借书固善,然依法行之实难。借之不以为德,取回则以为怨,甚且累索而不得,故意留难,志在干没。予本窭人,素少藏书,间有一二种为人借去,从无索还之日。世风日下,人心谲诈,以强取豪夺他人之物以为己能,比比然矣,焉有一瓻之贽,一瓻之谢哉!同辈中惟南陵徐积余观察乃昌,如借他家之书,有残帙缺损者,能代为补缀,必力为之补缀,诚借书中之君子。声木所见,仅此一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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