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卷 论贡赋第三十三

类别:史部 作者:吴兢(唐) 书名:贞观政要

    贞观二年,太宗谓朝集使曰:“任土作贡,布在前典,当州所产,则充庭实。比闻都督、刺史邀射声名,厥土所赋,或嫌其不善,逾意外求,更相仿效,遂以成俗。极为劳扰,宜改此弊,不得更然。”

    贞观中,林邑国贡白鹦鹉,性辩慧,尤善应答,屡有苦寒之言。太宗愍之,付其使,令还出于林薮。

    贞观十二年,疏勒、朱俱波、甘棠遣使贡方物,太宗谓群臣曰:“向使中国不安,日南、西域朝贡使亦何缘而至?朕何德以堪之?睹此翻怀危惧。近代平一天下,拓定边方者,惟秦皇、汉武。始皇暴虐,至子而亡。汉武骄奢,国祚几绝。朕提三尺剑以定四海,远夷率服,亿兆乂安,自谓不减二主也。然二主末途,皆不能自保,由是每自惧危亡,必不敢懈怠。惟藉公等直言正谏,以相匡弼。若惟扬美隐恶,共进谀言,则国之危亡,可立而待也。”

    贞观十八年, 太宗将伐高丽, 其莫离支遣使贡白金。黄门侍郎褚遂良谏曰:“莫离支虐杀其主,九夷所不容,陛下以之兴兵,将事吊伐,为辽东之人报主辱之耻。古者讨弑君之贼,不受其赂。昔宋督遗鲁君以郜鼎,桓公受之于大庙,臧哀伯谏曰:‘君人者将昭德塞违,今灭德立违,而置其赂器于大庙,百官象之,又何诛焉?武王克商,迁九鼎于雒邑,义士犹或非之,而况将昭违乱之赂器置诸大庙,其若之何?’夫《春秋》之书,百王取则,若受不臣之筐篚,纳弑逆之朝贡,不以为愆,将何致伐?臣谓莫离支所献,自不合受。”太宗从之。

    贞观十九年,高丽王高藏及莫离支盖苏文遣使献二美女,太宗谓其使曰:“朕悯此女离其父母兄弟于本国,若爱其色而伤其心,我不取也。”并却还之本国。

    【 译文】

    贞观二年,太宗对朝集使说:“根据土地生产情况确定贡赋,已记载在从前的典章制度上,要用本州生产的物品来献给朝廷。近来听说各州的都督、刺史追求名声,本地物产,有的嫌其不好,越境到外地去寻求,互相仿效,已成风气,很是劳烦。应改掉这种弊病,不得再像这样作。”

    林邑国于贞观年间贡献一只白鹦鹉,会讲话,很聪明,特别善于对答,屡次有表示痛苦的话。太宗怜悯它,交给林邑国的使臣,嘱咐他把鹦鹉带回国放到树林中去。

    贞观十二年,疏勒、朱俱波、甘棠等国派使者进献土特产。太宗对群臣说:“假使中国不安定,日南、西域这些地方的朝贡使,怎么可能来呢?我有什么德行当得起这种盛况啊!看到这种盛况反而感到危险惧怕。近代能够统一天下,开拓边境的,只有秦始皇和汉武帝。秦始皇残暴酷虐,传到儿子就灭亡了。汉武帝骄纵奢侈,帝业差点灭绝。我手执兵器平定天下,远方的异族都相继来归服,亿万人民平安无事,自认为不差于秦皇汉武。可是想到这两位皇帝的晚年都自身难保,因此我常常为国家的危亡而感到惧怕,一点不敢松懈怠惰。只有依靠你们.坦率正直的规劝,用来改正错误,辅助我治好国家。如果只称赞好的,隐瞒坏的,大家都说奉承话,那么国家的危亡,很快就会来到。”

    贞观十八年,太宗将要讨伐高丽,高丽的莫离支派人来贡献白金。黄门侍郎褚遂良规劝说:“莫离支残酷地杀害了他的国君,是东方各族人民所不能容忍的,陛下拿这件事起兵,将要去抚慰那里的百姓,讨伐杀君的罪人,为辽东的人民洗雪国君被杀的耻辱。古时候讨伐杀害国君的罪犯,决不接受他的贿赂。过去宋督杀了荡公,把都国的大鼎赠送给鲁桓公,恒公收下放在大庙里。减哀伯劝阻说:‘作人君的人,要显扬道德,堵塞邪恶,现在不顾道德,树立邪恶,把人家贿赂的器物放在大庙里,百官跟着这样做,还能惩罚谁呢?周武王打败了商朝,把九鼎迁到洛邑,伯夷这样的义士还认为他不对,更何况把表明邪恶叛乱的器物放在大庙里,后果会怎样呢?’《 春秋》 上的记载,是所有国君取法的准则,如果收受背叛国君的人的器物,接受杀害国君之人的朝贡,不作为过错,拿什么理由去讨伐高丽呢?我认为莫离支贡献的白金,自然不应当接受。”太宗听从了这个意见。

    贞观十九年,高丽国王高藏和莫离支盖苏文,派使臣来贡献两个美人。太宗对高丽的使臣说:“我可怜这两个女人离开了她们在本国的父母兄弟,如果爱她们的美丽而伤了她们的心,我是不接受的。”于是拒绝不受,将二女退还给本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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