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女娲氏变为女像

类别:子部 作者:清·刘声木 书名:苌楚斋五笔

    乾隆□□年□月,仁和金汝白总宪德瑛,奉命祭女娲、成汤二陵,旋疏奏以女娲氏寝宫中塑女像,乡人奉为求嗣之神,亵渎不经,应请改设木主,禁绝私祈,得旨下部议,从之。千古祀典,始为厘正云云。语见《桧门诗存》及《乡贤崇祀录》中。声木谨案:女娲为上古圣王,尚在三皇五帝之前,原无妇女之说。流俗讹为妇女,历代帝王象中已是如此,不谓陵寝之宫中,公然竟作妇女,且用以为祈子之神,实属荒诞不经,直为千古笑柄。总宪废象,改祀木主,厘正祀典,祛绝谬妄,见识远大,洵不可及。总宪于□□辛酉,简放江南学政,以祖籍休宁,引嫌奏请。奉旨不必回避,亦属异数。总宪服官廿八载,虽罚俸处分并未尝有,小心谨慎,亦我朝大臣中所仅见。总宪当时以商籍,补仁和县学生员,后复荐举博学宏词。撰述四种,余已录入《再续补汇刻书目》中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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