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 论左传微旨
类别:子部 作者:清·刘声木 书名:
苌楚斋五笔
《春秋》定公四年,《左氏传》云:「郧公辛之弟怀将弒王,曰:『平王杀吾父,我杀其子,不亦可乎?』辛曰:『君讨臣,谁敢雠之。君命,天也,若死天命,将谁仇。《诗》曰:「柔亦不茹,刚亦不吐,不侮矜寡,不畏强御。」唯仁者能之。违强陵弱非勇也,乘人之约非仁也,灭宗废祀非孝也,动无令名非知也,必犯是,余将杀女。』」云云。声木谨案:左氏于伍员复仇之举,无一字言其非是,而特载斗辛一段议论,正足以反证伍所谓复仇为不忠不孝,无所逃罪于天地之间,不待言而自明。周秦以前之书,语意尽皆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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