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徽州嫁殇

类别:子部 作者:清·刘声木 书名:苌楚斋四笔

    吾皖徽州一府,凡子女年幼或未及成人而夭,虽素未联姻,必访闻他家有子女而夭,年齿相若,求其尸,与其子女合葬。两家亦纳采受聘,俨如嫁娶之礼。女家更以纸扎冥器,如嫁女用品,送至墓前焚毁。谓之嫁殇,苏州则谓之冥婚。江苏、浙江一带,凡遇已字未嫁之女在室而夭,男家须迎其尸归而葬之。女家有赠金数十两或数百两及千金,以作奁资者,亦视乎家赀大小以为衡。男家与女家,设贫富悬殊,利其赠奁,必求其尸归葬,以觊觎多金,亦所恒有。声木谨案:曹操爱子苍舒死,聘甄氏死女合葬,事见陈寿《三国·魏志》。是此等风俗,实自曹操开之,前古所未有,则曹操不特为千古奸臣之祖,亦千古嫁殇之祖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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